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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申诉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chjy    时间: 2010-5-18 16:20     标题: 申诉

我的论坛号码:chjy08,莫名其妙就给封了,已经半年多用不了啊,我请求论坛给我个说法。
作者: okok    时间: 2010-5-19 11:30

我们看看你被封前最后3个帖子:

1,十万火急  X9. 回收站  chjy08  2009-04-06 17:11  
2,求助,急。。。。。。。  X9. 回收站  chjy08  2009-04-02 11:26  

违反《发帖规则》第1、17条。

3,请教高强螺栓,***,急  C2. 钢结构入门  chjy08  2009-02-13 10:46  

论坛不欢迎会员使用“跪.求”之类词汇,自贱又怎能期望别人不贱待。

建议仔细阅读论坛发帖规则:
http://okok.org/forum/viewthread.php?tid=11796
作者: chjy    时间: 2010-5-19 16:01

干吗把话说得那么难听啊,既然是论坛,大家是交流的,求助就算自贱吗?我觉得这样太霸道了,而且我们在坛子里有事说话,大家就是交流的,我就不信每个人啥都会,每个人接触的不同,自然就对知识的了解深度不一样。作为一个论坛的管理者,那有不符合你们规章制度的,我觉得你可以告诉大家,让大家改正,你现在是直接就给人剔除论坛。这不合适吧?法律还讲究轻重啊,要不有点问题就给人定个死刑,那世界还有人存在吗?好像我只是字面上不符合论坛的要求,你就给定个那个难听的字眼。不觉得你太霸道了吗?我一直把这个论坛做我我常上的论坛,我是想进来交流学习的,不是有些人想的那样。
作者: chjy    时间: 2010-5-19 16:06

我一直是论坛的忠实读者,每次来都是进来学习交流的,很少注意规章制度,刚读了下“不得在论坛做专业以外的争论(争吵)。不得做人身攻击,包括但不限于他人、单位、组织、政府等。不得发与论坛或专栏性质不符的帖子。”我出现了别的论坛惯用的字眼,作为管理者就应该通知我本人以后注意,而不是把我踢出,还进行人身攻击,制度上规定“不得做人身攻击”那也该把你踢出去吗?
作者: wanyeqing2003    时间: 2010-5-19 20:25

论坛一直是以较为严肃的作风对待帖子内容。
对于会员的严格要求,也是努力为了规范会员的言论。
总的宗旨还是为了论坛发展的更好。
作者: okok    时间: 2010-5-19 21:30

我的措辞可能不妥,但只是试图客观描述而不是攻击,无论如何我就此道歉。

》求助就算**吗?

论坛欢迎提问和解答,包括入门的提问和解答问题,封号和求助无关,而是因为违规。

》我出现了别的论坛惯用的字眼,作为管理者就应该通知我本人以后注意,而不是把我踢出

每个论坛的制度不同,入乡问俗,入乡随俗。
2009-04-02 11:26 的帖子被转《回收站》时,你会收到一封提醒的pm,其中有列出违规之处。
2009-04-06 17:11 继续发违反同条规则的帖子,才做了封号处理。
除了严重违规外,通常不会不经提醒直接封号。

论坛的管理会越来越严格。
作者: chjy    时间: 2010-5-20 08:56

严格执行论坛的规定是好的,这种作风我觉得很好。但是你说是描述而不是攻击,我觉得不对吧,你上字典查下“自贱”“贱待”啥意思,幼儿班的小孩估计都知道吧。没有这么描述啊,有问题应该坦然承认啊,咱都不回避,进行人身攻击就不好了吧。而且这还是论坛的第一条规定,作为个管理者应该有耐心解释原因,而不是上来就人身攻击。算了不说了,还是希望论坛把我那个号给解封,毕竟我用了那么久,以后这些问题我都注意了。相信目的不是为了剔除我而是为了更好的执行论坛的规定。还请论坛高抬贵手。
作者: okok    时间: 2010-5-20 09:47

谢谢。chjy08帐号可以正常使用了。
作者: chjy    时间: 2010-5-20 10:05

哈哈,好的 感谢论坛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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